因應新冠併發重症應檢人參加技術士技能檢定須知(自113年9月19日起實施)

應檢人參加技術士技能檢定注意事項《節錄》
一、佩戴口罩、手部清潔或消毒原則:
(一)試務相關工作人員、應檢人、陪考人員及模特兒自主決定戴口罩,但經篩檢陽性之新冠輕症或無症狀者,請務必全程佩戴口罩。
(二)配合「防範呼吸道傳染病,民眾進入醫療照護機構佩戴口罩須知」,如測試場地為醫療照護機構之應檢人,請配合下列措施:
1.有疑似/感染呼吸道傳染病(如:流感、新冠併發重症)或出現發燒、呼吸道症狀(如:流鼻水、咳嗽或打噴嚏)時,非必要請避免進入醫療照護機構;如有必要進入,於有症狀期間及症狀緩解後5日內,進入醫療照護機構應佩戴口罩,並遵循呼吸道衛生與咳嗽禮節及落實手部衛生。
2.過去一週內曾與感染呼吸道傳染病患者有密切接觸、本身為免疫力低下(如:移植或血液腫瘤等病人)或是具有其他流感、新冠併發重症高風險者、探視或照護疑似/感染呼吸道傳染病患者,進入醫療照護機構應佩戴口罩,並遵循醫療照護機構內部相關規定或國家防疫政策佩戴口罩。
(三)各學術科測試辦理單位如另訂相關管理措施,應檢人(含模特兒)亦須配合執行。
 
二、測試當日處於隔離治療期間者禁止參加檢定、陪考,或擔任模特兒;
另應檢人自備之模特兒如因處於新冠併發重症隔離治療期間,致無法入場,應檢人應自負相關責任,且不得據此申請退費或延期安排測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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