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 函 轉知國立雲林科技大學辦理「文化資產保存法第12條之一修法相關子法草案分區說明會」訊息,請協助公告周知並鼓勵踴躍報名參加,請查照。

說 明:  
  一、 依據國立雲林科技大學109年10月29日雲科大設院字第1091900744號函辦理。
  二、 首揭說明會希冀透過會中說明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及聚落建築群保存維護及修復子法草案,並藉由說明會與各界人士進行意見交流與對話,以完備子法草案的周延性。分為北區(11月7日)、中區(11月8日)、南區(11月7日)三場次進行(詳見附件),採線上報名制。
  三、 有關報名、說明會內容及相關事宜,請詳參說明會訊息,或逕洽本案承辦人羅小姐(04)2217-7777分機6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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