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文化局

一、 旨揭要點為培育各項藝術管理及文化行政之人才,提供大專院校在學學生於新北市立博物館、藝文館及圖書館實務實習機會,並擴大文化事務參與層面及推廣效益。 
二、 本局暨所屬機關106年暑期實習生第二次需求名額共29名(詳如需求名額表),實習期間為106年7月1日至106年8月31日止。即日起受理申請至106年6月3日下午5時30分止,以郵戳或本局收文章戳為憑。 
三、 有關暑期學生實習申請規定及程序概述如下: 
   (一)請填具實習申請表(格式如附件),並檢附自傳、學經歷證明文件、實習計畫書等,於受理期間內向本局提申請。 
   (二)本年度曾遞件申請者,只須繳交申請表,免繳交上述其餘資料,且申請表免學校系主任或所長簽章。 
   (三)依實習單位進行面談或書面審核。 
   (四)核定名單預計將於106年6月19日以前公告本局網站,並另行通知獲選者。 
 四、 相關資料可至新北市政府文化局(http://www.culture.ntpc.gov.tw/)活動及公告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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