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政府提供我国人免签短期停留日本时可从事之活动 2017-10-02 同步首页 @校外讯息 主 旨: 转知有关日本政府提供我国人免签短期停留日本时可从事之活动讯息,请查收参用。 说 明: 一、 依据驻日本代表处教育组106年9月14日日教组字第1060000233号函办理。 二、 日本政府自2005年9月26日起,针对我国民实施以短期停留为目的(就职或就业者等除外),进入日本可免签证停留90天之措施。免签证之适用情形包括以观光、疗养、运动、拜访亲友、参观、参加讲习会、出席聚会、业务连系等短期停留期间可完成之事项者。因就业或参与因业务关系而获得报酬之活动(艺文活动、职业运动的参与)、就读语言学校、留学、公司的研习等目的而欲进入日本者,仍需事前取得相关之签证。详细资讯请参考日本台湾交流协会网页:https://www.koryu.or.jp/taipei-tw/ez3_contents.nsf/22/94A7F5981098F99449257348003A1071?OpenDocument。 三、 另学校执行教育部鼓励国内大专校院选送学生出国研修或国外专业实习计画,须确实协助选送生办理国外研修或实习期间之医疗及意外保险,并应依当地国法令规定申请可于当地国境内从事研修或实习之签证及符合当地国境内实习劳动条件,俾确保执行本计画案之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