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林县政府办理民国114年「云林县作家作品集」征选讯息
说明:
一、 114年「云林县作家作品集」征文参选资格如下:
(一) 本籍或(曾)设籍本县人士。
(二) 曾于本县就学、就业及服役者。
(三) 父母亲其中之一人,设籍或出生于本县者。
(四) 未具前述资格,但其作品以描述云林乡土风情为主要内容者,亦可参与征文活动。
二、 征选活动自即日起至114年5月16日止;凡经入选作品,每件作品奖金新台币1万元整,作品出版后再赠得奖作者100册,以表彰对文学创作之热忱。
三、 征文类别以作家未经发表之诗词、散文、小说、剧本(含原创及改编)、儿童文学及文学论述(含台湾文学研究相关论文、文学批评或对云林作家之评论)。
四、 征选简章如附件或请洽云林县政府文化观光处网页https://reurl.cc/yDY7Gq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