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2电子系杰出校友张伟华奖助学金开始申请:即日起自3/20
东南科技大学电子系杰出校友张伟华奖助学金补助要点
一、目的:补助有心向学但经济有实际困难的同学。
二、申请资格:
限电子系日间部且家庭经济实际清寒的学生。 前一学期学业平均成绩达 70(含)分以上,操行成绩达 80 分(含)以上, 该学期未曾遭记小过以上处分。(不含新生第一学期) 由学生自行申请或师长代为提出申请皆可
三、审核:
1. 申请书由师长签认交系办公室,由系主任做确认提签。
2. 由校友会组成筹组遴选委员会审核并遴选排优先序。 审核原则:请以公开公平为审核的原则。
四、名额:
由张伟华校友捐助金额决定补助名额。(原则一学期四位,但补助认有必要增加时, 可酌量调整)
五、协助事项及补助生活助学金:
协助事项:每周定期工读时间另订之。 (由电子系指派协助处理工读及助学金之发放) 受补助之同学必须于学期末时缴交一篇英文自传或学习心得报告。
第二次申请通过者因已有自传,故须缴交一篇整学期中英文学习心得报告。 补助助学金:一学期贰万伍仟元整(分二次支领)。
1.核定通过即发第一次助学金
2.学期末时缴交一篇英文自传或学习心得报告(电子档)后即发放第二次助学金。
六、每学期申请时间如下:
(一)原则以每年三月底以前申请上学期助学金,逾期不受理。
(二)原则以每年 10 月底以前申请下学期助学金,逾期不受理。
七、检附证明如下:
(一)自行填写申请表(申请表向系办公室领取或电子系网站下载即可)
(二)前学期成绩单(新生不用填写)。
(三) 学生证及户口名簿影本。
(四) 自传(含家庭经济状况)。(第二次申请者须附中英文学期心得报告) 请附电子档 e-mail 电子系主任指派承办人。另纸本资料请掷交电子系指派承办人(承办人由系主任指派热心工作人员)。
八、经费来源:视本校张伟华校友捐款指定用途:补助本校同学生活助学金用。
九、校友会得协助提领补助金给受补助学生。
十、本办法经张伟华校友亲签通过后公告实施,修正时亦同。